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自本项目领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次日起3日内,即2019年12月22日至2019年12月24日,上午9点整至下午17点整,接受现场登记申请。
现场登记地点为:麓语湖苑售楼处(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大街与灵凤路交汇处)。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复印件(核对原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不需要),即婚内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核对原件),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核对原件);
4.申报“无房家庭”另须提供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同时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及临安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原件,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户籍的购房家庭还须提供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原件;
5.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须提供个人(单身成年人)或夫妻双方(已婚家庭)各自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查询,可提供复印件(核对原件),征信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征信证明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且符合银行的贷款政策,未提供者均视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
6. 50万元人民币现金存款证明(银行活期、定期存款证明或存折复印件,核对原件)。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须填写《认购申请表》,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后,本公司将出具书面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及微信公众号“保亿风景未来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次日上午9点整起至下午17点整止,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意向客户登记数达到摇号条件的,由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摇出“无房家庭”优先入围户数(即22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次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86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末轮摇号: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登记家庭可以通过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杭州国立公证资讯”及时了解摇号结果。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销售现场及微信公众号“保亿风景未来城”(推广名公众号)进行公示。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保亿临湖(杭州)置业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71-61105188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