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水平,近日,杭州出台了《杭州市老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补助类型、条件以及标准,促进全市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提档升级。
资金补助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资金补助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老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质提价奖补资金,补助对象是物业服务企业或街道社区。
另一类是老旧普通住宅小区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资金,补助对象是持有市或五城区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并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困难群众。
申请资金补助的相关条件
《管理办法》规定,老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质提价奖补资金的补助条件围绕“提质”和“提价”两大要求,要求小区的物业费收费标准、物业费收缴率同步提升达到规定条件,物业服务质量也考核达标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街道社区可以申请资金补助。
具体按照小区类型或引进物业服务企业方式分为三种类型:一是2011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经济适用房、农转居公寓(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小区;二是2002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老旧普通住宅小区,且由街道社区引进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三是2002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老旧普通住宅小区,且由业主自行聘请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
三种类型的资金补助条件均涵盖了五个方面:一是小区的性质类型和交付时间要符合相应要求;二是要引进物业服务企业并实际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三是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要在规定区间内,过高过低都不符合要求;四是物业服务质量要经物业主管部门考核扣分少于5分(含),或街道社区考核认定达标;五是物业服务费收缴率达到70%(含)以上。
而老旧普通住宅小区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资金的补助条件围绕“经济困难”和“适当付费”两大要求,要求困难群众居住在交付时间符合要求的老旧小区内,持有有效的市或五城区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经小区内公示无异议,并按时缴纳扣除减免标准后物业费差额部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街道社区可以申请资金补助。
资金补助的具体金额标准
《管理办法》明确了老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质提价奖补资金按照小区类型或引进物业服务企业方式的不同,补助标准也分为三种类型,每种类型中根据物业费收缴率的高低又分为两个档次,物业费收缴率越高的补助标准越高。
而老旧普通住宅小区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资金的补助标准则为在持证有效期内按照本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减免其50%的费用。
《管理办法》适用于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五个主城区,其他区、县(市)可参照执行。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期三年。各物业服务企业或街道社区通过2020年的推进实施后,如符合规定申请条件的,可以于2021年1月份申请资金补助。